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xxxxxxxxxx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租金xxxxx元/月。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xxx年xxx月,从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为xx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当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xxxxx元。另一次性交押金xxxxx元整。租赁期内,每季度租金需提前七天支付。
第四条
其它费用:合同期间内,乙方承担水、电、闭路电视、宽带及煤气物业管理等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x%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xxxx%计算。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xx%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xx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xx%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x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屋内设备
空调挂机xx台,洗衣机xx台,彩电xx台,油烟机xx台,燃气灶xx台,电热水器xx台,冰箱xx台,微波炉xx台,写字桌xx,沙发xx,餐桌xx,椅xx,床xx,衣柜xx,电视柜xx,茶几xx,鞋柜xx等设施。
第十一条备注:(合同期满归还,遗失照价赔偿)
煤气卡xx张门卡xx张钥匙xx把。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xxxx日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________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____号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编号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此处隐藏34651个字……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或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15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米,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有无抵押 ,抵押人 ,抵押金额 .有无租赁 ,租赁期限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天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 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 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 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 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 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 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
1、 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人民币)百分之一计算。
2、 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人民币)的百分之一佣金。
3、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人民币)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理人: 经纪人:
证件号码: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文档为doc格式